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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下发《河北省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

2023-03-31 17:56

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下发《河北省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

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河北证监局印发《河北省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并以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河北省金融服务现代化产业行动方案》《河北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行动方案》《河北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融资畅通惠企行动方案》,形成了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1+N”行动方案,旨在培育壮大我省金融业,强化金融资源统筹利用,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中贡献金融力量。

工作目标: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为培育壮大我省金融业,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中贡献金融力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行动方案。方案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宗旨,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基本达到金融服务功能强、金融协调发展好、金融改革势能足、金融生态环境优的目标,基本实现全省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形成与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水平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

到2023年末,在全省初步搭建起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和工作体系,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增过会及上市公司数量较2021年实现翻番,金年会app金融试点破局,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与经济增长需求基本相适应,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GDP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超过6%和12%。

到2025年末,全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全面完成,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100亿元(按2020年价格核算),主导产业地位进一步稳固,金融科技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适应性、竞争力、金年会app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市县金融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非法金融活动明显减少。

到2027年末,全省金融业主要指标有效提升,省内区域间金融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京津冀一体化金融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实现突破,直接融资比重大幅提高,征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融资信用环境明显优化,金融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七大专项行动,培育壮大我省金融业

——金融服务提标升级专项行动

扩大货币信贷供给。畅通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快推动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各级政府、园区、平台建立重大项目对接机制,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强化金融资源统筹利用,发挥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指导市县搭建和优化本地线上金融服务平台,构建相互支撑、相互协同、高效运作、经营可持续的全省线上金融服务网络。

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沿海临港地区、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等的支持力度,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助力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进一步完善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银行业机构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大力推进信贷服务向特色化、差异化方向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

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加强金融运行分析和研究,及时解决信贷投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驻冀金融机构向总行(总部)争取信贷资源和政策倾斜,吸引更多金融机构与我省开展战略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拓非信贷融资,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做大社会融资规模。支持银行业机构在贷款准入、授信额度、还款方式、利率优惠、抵质押方式、贷款期限等方面开展创新,不盲目惜贷、压贷、抽贷、断贷。引导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工具进行直接融资。

加快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统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建成以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省再担保和省农担为两翼、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骨干、各级财政扶持政策为支撑,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省融资担保基金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合作联系,提高业务对接效率。支持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明确风险分担比例。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增量扩面,合理调降担保费率,取消或减少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负担。

——资本市场补短强基专项行动

加强组织推动和政策引领。发挥全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作用,完善上市工作协同服务机制,充实省市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聚焦有融资功能的资本市场,每年确定一批重点上市的目标企业,筛选200家左右培育基础梯队,加强上市前政策扶持,推动上市公司数量连年攀升。各市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重点给予政策倾斜。建立市县领导包联辖内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责任制,“一对一”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

全力推进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把握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支持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到主板上市,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到金年会板或创业板上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培育并转板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支持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以配股、增发等方式实现再融资。

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有效整合政府和市场各方资源,支持河北股权交易所规范发展,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规范培育功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中小微企业到河北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发挥其作为全省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作用。落实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协同,推进河北股权交易所专板建设。

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优化私募基金准入政策,建立完善私募基金注册综合研判会商工作机制,积极培育行业头部机构。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放宽出资规模和返投比例要求,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私募基金将外地企业引入省内注册经营。鼓励各类产业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投本地,助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引导基金向融资困难、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倾斜,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于落后地区,减少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金融布局筑点夯基专项行动

支持雄安新区金融创新发展。着眼建设全国金融改革先行区,全面提升新区金融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快金融功能区建设,集聚金融产业,支持一批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在京国有金融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向新区疏解,带动资金、企业、服务等项目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国家金融改革试点任务,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本外币一体化账户、金融科技监管、数字人民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跨境金融创新等工作,在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展现雄安作为。

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聚集区。发挥石家庄、唐山等市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汇聚金融资源和创新要素,做强金融产业。积极引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总部落户展业,争取建成一批数据备份、客户服务、业务处理、创新研发等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支持区域金融特色城市发展。鼓励其他市县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做强传统金融,发展新兴金融,建设现代金融产业。支持张家口打造金融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区。支持保定、承德等市打造绿色金融发展样板。支持唐山、秦皇岛、沧州利用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政策和创新试点。支持衡水发展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升金年会app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廊坊、邯郸、邢台等市发展供应链金融,提高上下游企业融资获得率。支持定州、辛集等市创新农村金融,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新模式。

——金融创新破题见效专项行动

深化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把握河北自贸区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重要推动力的战略定位,积极推动区内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产业能级。推进区内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稳步增长。推进区内金融监管改革,对区内准入事项实行绿色通道,对准入事项实行限时办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建立自贸区业务创新包容制度,鼓励区内金融机构根据自贸区发展定位、项目类别和资金需求,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

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在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前提下,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围绕支付结算、登记托管、信用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支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进“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完善河北登记结算平台功能,加快推进省征信公司建设,推进数据信息对接共享。支持建设雄安金融科技中心,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

推进金融业务融合创新。大力发展金年会app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养老育幼、扩大消费等的支持力度。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首贷续贷中心试点工作,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信贷咨询、产品推介、融资受理、银企对接等“一站式”金融服务。主动对接京津地区,引导金融资源向我省流动聚集,实现金融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拓展国际业务和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实体企业“走出去”。

——地方法人机构品牌提升专项行动

推进地方中小银行改革。持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探索推进省联社改革转型,加快组建市级农商行,推动县级联社改制工作,建成产权明晰、治理规范、资本充足、支农支小的现代农村中小银行体系。充分利用政府和市场资源,支持城商行深化改革、良性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规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坚持服务县域、小额分散市场定位,加快处置高风险机构,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

加快发展非银金融机构。支持燕赵财险公司树立“效益为王”理念,稳步提升盈利能力,逐步搭建以保险业务为主体,以银行和投资业务为两翼,以金融科技平台为支撑的发展架构,实现由粗放式扩张经营向精细化效益经营的根本转变。支持财达证券公司深化内部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强做优经纪、投资、投行、资管等业务,实现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发展。支持河北省资产管理公司强主业、防风险、调结构、增效益,在金融不良资产包处置、实质性托管、政策性风险资产化解、夯实资产质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省内法人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加强合作对接,建立金融服务联盟,打造“金融冀军团”。

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地方金融组织通过引进合格投资者增资扩股增强资本实力,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减量增质,创新产品服务,实施错位发展,逐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地方融资能力。建立地方金融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功能作用。

——金融生态完善优化专项行动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相关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进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完善企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大力引进培育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证券咨询、保险销售服务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中介服务组织,构建专业化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人行、银保监、证监、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跨行业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畅通投诉受理和维权渠道,推动金融纠纷“一站式解决”,妥善解决金融消费投诉和纠纷。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推进金融教育基地建设,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

——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专项行动

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地方立法工作,适时修订《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为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依据国家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政策要求,动态调整地方金融组织各项监管配套制度,细化地方金融监管规则,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执法、准入退出、年审备案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形成依法合规、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提升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质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树立寓服务于监管理念,依法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行业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加快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空壳”“失联”和违法违规经营类地方金融组织依法依规有序实施监管退出,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

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序推进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化解。落实国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压实涉事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优化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提早处置。

务求实效,确保全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强化组织领导。我省将建立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用足用好金融工作各项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政策落实。各市县要履行属地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推动本地金融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全省步调一致,同向发力。

强化政策引领。强化金融与财政、产业、科技、商务、农业农村等领域政策协同,采取适当激励政策,完善金融配套服务,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工作沟通,实施政策落实跟踪监测,有效发挥政策体系合力。各市县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

强化人才建设。完善市场化引才聚才机制,积极运用人才交流(招聘)平台,开辟常态化的金融人才引进渠道。强化金融人才培育力度,打造金融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加强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提高驾驭金融发展和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

强化宣传推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行动推进成效、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等的宣传,总结推广各市县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形成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强化督导落实。健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研判评估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定期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督导的考评结果运用机制,确保全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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